房主有权访问租赁物业。
应遵守哪些规定?
未经承租人同意,房东无权进入公寓,即使承租人持有备用钥匙也不行。擅自进入可能被视为侵犯住宅的神圣性。
所有看房需提前安排,并给予承租人充分通知时间,同时考虑承租人的个人和工作安排。
通常情况下,租赁合同会明确规定看房日期和时间。唯一例外是紧急情况(如火灾或水灾),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。承租人有权拒绝看房。承租人有权和平地使用房产,但不能无正当理由拒绝房东进入,特别是在租赁合同中已规定看房的情况下。
无正当理由的拒绝可能被视为违反租赁条款。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拒绝干扰了房产的出售,例如,房东有权寻求紧急法律裁决或索赔。
优先购买权期限
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非永久有效,而是在特定情况下行使,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。
收到正式出售通知(通过法庭传票或挂号信)后,承租人有:
- 60 天时间决定是否购买;
- 额外 30 天时间付款并完成交易,除非通知中另有规定。
这项权利在租赁合同中何时适用?
住宅
在住宅物业(受现行法律管辖)中,优先购买权适用于以下情况:
- 业主在第一期(例如,租赁期满4年后)拒绝续租,且打算出售该物业;
- 承租人没有其他住宅物业。
在商业租赁中
对于商业物业,优先购买权范围更广:
- 无论业主在合同期内决定出售该物业,优先购买权均适用;
- 出售期限不变:自通知之日起60天。
赎回权
若业主未通知承租人或以较低价将物业出售给第三方,承租人可在交易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赎回权。







